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5号)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附件:粤医保发〔2025〕15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