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管理办法》(肇医保规〔2025〕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制定《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上肢骨折或下肢骨折门诊特定病种医用耗材目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上肢骨折或下肢骨折门诊特定
病种医用耗材目录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上肢骨折或下肢骨折
门诊特定病种医用耗材目录
备注:表中列出的医用耗材,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根据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文件规定可以单独收费,并具有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所列的医用耗材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医用耗材,未列入的医用耗材为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