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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

2025/08/21 1.1w 阅读 86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2号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粤医保发〔2025〕22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docx

2.附件:广东省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调整表.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