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怀集县公安局在汕头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杨某平抓获归案。至此,这起发生于三个月前的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案件得以告破。
案件回顾: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
3月18日7时许,杨某平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号牌为渝B5***G小轿车行驶至怀集县新绿洲水果批发市场十字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杨某平并未停车处理、保护现场,而是当即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警方追查:多次责令到案,嫌疑人拒不配合
案发后,公安交管大队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责令杨某平到案接受处理。民警不仅通过手机短信向其发送通知,还专程前往其贵州老家进行走访,但杨某平始终拒不配合,以逃避方式拖延归案。

跨区域协作:嫌疑人终落网
面对杨某平的逃避行为,怀集县公安局持续加大追查力度。6月17日21时许,怀集办案民警在汕头市潮阳区谷饶派出所的配合下,在杨某平藏匿的某民宿内将其抓获。经审讯,杨某平对其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法处罚:拘留+罚款
目前,怀集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杨某平无证驾驶及交通肇事逃逸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行政拘留二十日、合并罚款三千五百元的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更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驾驶过程中如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处理。若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当立即拨打120救治伤者。无论事故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逸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