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肇庆市端州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端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用地价格评估与管理,维护国有农用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等有关规定,我市编制了肇庆市端州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已经2018年11月15日十三届5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