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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2018/11/09 5.8k 阅读 98 点赞

肇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18-11-10 00: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粤府〔2018〕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参照省“证照分离”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衔接,细化落实措施,强化业务培训和宣传解读,确保“证照分离”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工商局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督促检查,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在省“证照分离”改革专题应用上线使用前,我市使用“肇庆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信息归集共享。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该平台将相关企业信息推送至本级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各级备案、审批主管部门将相关备案、审批信息通过该平台反馈至同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

  说明:肇府函〔2018〕879号文的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粤府〔2018〕104号)已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详情请查阅《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粤府〔2018〕104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