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粤教督函〔2021〕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温坚,联系电话:2833716。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粤教督函〔2021〕12号).pdf
肇庆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6日
相关文件:肇庆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