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精神,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7〕332号)要求,我局对本单位1988年至2016年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2件(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对于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我局有关管理活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肇庆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保留的文件清单
2.肇庆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
肇庆市教育局
2018年5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解读连接:关于《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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