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市直属学校:
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征得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将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docx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05号)印发《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