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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第二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4/07/18 1.9w 阅读 534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第二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72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续签中选药品一年的采购和使用工作本次续签的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采购年的实施时间2024731日起至2025730日止。

二、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本次中选药品,并根据购销合同约定完成合同用量,原则上协议期内采购中选品种使用量不低于非中选药品采购量。

三、各地医保部门会经办机构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避免实际用量与上报协议量产生较大波动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2322982,政务邮箱:sybj_jgzck@zhaoqing.gov.cn

中心联系人:凌小姐;联系电话:2108856;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第二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72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47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第二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docx

2.附件1: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企业供应产品清单.xlsx

3.附件2:第八批国家集采续签中选产品第二采购年约定采购量表.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