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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

2024/05/29 8.5k 阅读 219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教育局、人社局、税务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43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1732)、《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规〔20228号)等要求,为做好我市行政区域内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通过代收代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和标准

2025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拟定410元,缴费时间拟定2024911231

(具体以市文件下发为准)。

二、参保缴费方式

(一)纳入代收费项目。按照粤人社发〔2010243文件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应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并及时做好申报和备案等工作。

(二)推行代收代缴模式。我市行政区域内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要全面推行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收代缴模式,由院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或者变更手续,并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将代收代缴医保费及时缴交入库,其中各技工院校、中职学校参照执行代收代缴方式。

三、代收代缴流程

(一)统一参保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学校应在1010日前,收集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1),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参保或变更登记,对于新增或变化人员,原则上下个月10日前提交。

(二)实行代收代缴。各高校(大专及以上)在新生入学或老生开学前进行宣传发动,在入学通知书、招生简章等资料中注明城乡居民医保纳入代收费项目并进行代收代缴,同时罗列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内容,确保学生了解详细信息。我市各技工院校、中职学校参照执行代收代缴方式,在缴费方式方面可采取使用“粤税通”“粤省事”等线上缴费渠道。

各高校应在集中参保期结束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机关渠道统一将所代收学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入库,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未缴费的,不再补缴。

(三)做好数据报送和存档。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全面掌握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按照类别进行区分,对于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资助参保对象,按照户籍地政策资助参加户籍地医保,避免重复参保缴费。原则上,其他人员全部在学籍地代收代缴。对于个别由当地村居委集体缴费学生,学校要做好重点动员,并核实具体原因(区分已在市外户籍地参保、已在市内户籍地参保等),并做好统计及存档工作,按照教育和医保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集中征缴期参保情况(详见附件2)。

(四)做好毕业生减员工作。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及时采集毕业生数据,并于每年620日前为毕业生办理停保减员手续,确保毕业生离校后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正常参保,暂停参保期间不影响医疗保障待遇。对于毕业后因实习、休假、出国等原因非正常在校但仍保留学籍的,要及时通知参保缴费。同时,我市各地经办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方便学生批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五)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为切实方便广大参保人到各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查询医保政策等,各学校应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力度,提倡学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并利用“粤医保”小程序进行普通门诊选点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校长是在校学生参保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把该项工作作为学校年度常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定管理部门和具体经办人(联络员),并请联络员于65日前加入微信群(详见附件3

(二)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医保、教育、人社、税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报送数据和共享信息请市教育局和人社局于1110日前收集汇总,并提供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学籍数据给医保部门用于对碰和精准动员参保。各地医保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强化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收代缴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征缴标准和待遇政策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利用海报、宣传单张、广播及网络等形式,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派发致学生一封信(详见附件4,排版设计可自行调整,其他宣传资料另行下发),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进一步增强学生及家长参保意识,切实提高学生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舆情监测,耐心做好参保学生政策解释工作。

此外,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医保+肇福保”政策宣传大使选拔赛(具体方案详见附件5)。

附件:

1. 肇庆市在校学生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采集模板

2. 肇庆市在校学生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进度表

3. 大中专院校医保代收代缴工作群微信二维码

4. 致学生一封信

2024年“医保+肇福保”政策宣传大使选拔赛活动方案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4年05月29日



(联系人:市医保局陈淑娟、郭昊鹏,联系电话:2322869

市教育局欧阳娟,联系电话:2821904

市人社局伍尚毅,联系电话:2208768

市税务局蒋东旭,联系电话:28574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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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