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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度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2024/11/21 2.0w 阅读 40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22〕8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明确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为670元/人。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