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9号)、《关于明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格和治疗资格的认定流程有关规定的通知》(肇医保函〔2024〕188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门特病种治疗资格予以确认,现予以公布。
德庆县武垄镇卫生院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名单
备注:“是”表述是本次新增具备的资格。
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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