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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我市城乡居民连续参保人员202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2025/09/05 1.7w 阅读 97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为巩固和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2024年有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其202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再提高3800元。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2024年有大病保险待遇享受资格且零报销的,其202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再提升3800元。两项额度可以累加。

二、2026年1月1日前,市医保中心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9号),以及省医保局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做好数据整理、医保系统调试等工作,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经办服务工作及经办宣传指引工作。

本通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