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切身利益,依法依规应予以严惩。我局现将三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怀集县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我市医保部门于2024年10月9日至10日对该院开展市级飞行检查,发现该院在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开展“普通电针”项目存在过度诊疗的情况,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26,729.72元。
依据《肇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书》,我市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729.72元。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案例二、肇庆市端州区华佗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我市医保部门于2024年6月11日至12日对该院开展市级飞行检查,发现该院在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开展“红外线治疗”项目存在过度诊疗的情况,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639.60元。
依据《肇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书》,我市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639.60元。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案例三、肇庆市高要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我市医保部门于2024年5月6日至7日对该院开展市级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在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开展“甲苯胺红梅毒血清学试验定性(TRUST)”项目存在过度检查的情况,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584.60元。
依据《肇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书》,我市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584.60元。目前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