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肇庆仲裁委员会第五届组成人员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肇庆仲裁委员会
第五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肇庆仲裁委员会第四届组成人员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经肇庆仲裁委员会与有关方面协商、推荐,市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肇庆仲裁委员会第五届组成人员:
主 任:叶 锐(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罗黎元(市法制局副局长)
王 钢(中国银监会肇庆监管分局副局长)
专职副主任:邓燕才(肇庆仲裁委秘书处秘书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
委 员:(排名不分先后)
梁锦芳(市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曾繁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汤建武(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建良(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小安(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永青(市工商联副主席)
祁建平(肇庆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
廖树强(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业务委员会主任)
秘书长:邓燕才(兼)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