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提高我市学校校务公开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于4月对全市各中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4月6日至2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三、检查内容
领导小组成立及职责落实情况、校务公开相关制度的制订情况、工作方案、校务公开目录、具体公开的内容和主要形式、校务公开反馈情况、校务公开工作的保障情况、校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情况、调查了解师生对校务公开的评价。
四、检查形式
(一)自查。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认真对照要求开展自查,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9日前报各地教育局;各地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本地中小学校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方玮,电话:2824958,电子邮箱:zqjyjbgs@126.com)。市直各学校自查报告直接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抽查。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到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1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中。(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1.听取汇报。听取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查看校务公开的制度、方案、实施办法、公开栏目以及相关的文书资料。
3.调查走访。实地察看和走访师生。
五、结果运用
对检查情况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
相关文件: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