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肇各高校党委: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肇教工委〔2022〕10号)和《中共肇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首批肇庆市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肇教工委〔2022〕9号)的精神,在全市高校开展首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和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的遴选工作。经高校自主申报、资格审查、现场评审和市委教育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确定肇庆学院文学院党委等4个院系(单位)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肇庆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师范专业学生第一党支部等10个支部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肇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系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9个工作室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3),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培育创建。各培育创建单位要按照《首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详见肇教工委〔2022〕9号、10号附件)要求,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布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在创建培育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发掘、宣传推广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加强动态管理。各高校党委根据肇教工委〔2022〕10号文和肇教工委〔2022〕9号文的培育时间(新时代高校“双创”工作的培育创建期限为两年,“双带头人”工作室的培育创建期限为三年),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创建单位的常态化跟踪和日常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及时总结、推广建设经验和成果,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市委教育工委将适时开展创建培育中期评估,以及期满组织开展验收,公布验收评定结果。
附件:1.首批全市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名单.docx
2.首批全市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docx
3.首批肇庆市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名单.docx
中共肇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相关文件:中共肇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和首批肇庆市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名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