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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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肇庆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347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2023/08/03 1.8w 阅读 437 点赞

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和优化社会资源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到社会公益类资源缺乏针对性、民办机构鱼龙混杂、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导致社会资源未能有效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挥作用,并提出了提升公益机构服务供给质量、扩大校外实践教育服务覆盖、加强协同育人等建议。感谢您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常态化做好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站)服务和心理热线等服务工作

  一是落实好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站)服务工作。目前,市、县两级建立有10所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站),建立常态化开展心理辅导服务和管理制度,每天落实工作人员坐班值守,在线接听咨询电话,向未成年人提供线上线下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二是全覆盖开通中小学生“抱抱你”心理热线。2022年,市教育局与移动、电信公司对接,统一选定9个以880(谐音“抱抱你”)为尾数的中小学生“抱抱你”心理热线号码,9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均已于2022年5月底完成热线搭建工作。各地均落实专业心理人员全天候24小时在线接听,并建立应急团队,确保第一时间接听、第一时间心理教师来到身边、第一时间给予专业援助、第一时间解决心理问题。2022年6月至今,全市接听学生咨询、求助来电共3590人次,均及时有效处置。三是发挥维权工作站和舒心驿站服务作用。市妇联充分利用我市10个妇女维权工作站和4个舒心驿站为有需要的家庭和少年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通过个体咨询、家庭咨询、团体辅导等,为涉及亲子关系处理及家庭教育等问题的妇女和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四是充分发挥专业医院心理援助热线。2020年2月市三医院开通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向公众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及时为有需要的中小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市三医院、怀集三院等开设有心理门诊的医疗机构还为有需要的中小学生群体提供心理门诊服务,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二、完善防控机制,扎实做好心理健康筛查和干预工作

  2022年,结合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通过邀请心理专家团队专门完善制定一套全市心理排查防控机制,供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心理排查使用,不断规范排查工作机制。全市各中小学校建立常态化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台账,对前期筛查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分一般心理危机、严重心理危机、重大心理危机三类造册登记,“一人一案”制定辅导和干预工作方案,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关注成绩波动较大、家庭出现变故、家庭关系复杂、亲子关系紧张、患有心理基础疾病、沉迷手机或网络、家庭经济困难、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受疫情影响较大等特殊学生群体,结合开展“老师就在我身边”主题活动,组织教师加强与学生家庭的沟通,对存在心理障碍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未成年人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并把排查出来的名单抄送所在社区,密切加强学校和社区联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筛查发现存在严重心理危机和重大心理危机的两类学生列为心理预警名单进行管理,组织班主任、骨干教师建立“一对一结对子”动态跟踪,每日跟进了解心理预警学生的心理变化,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报告学校,并指导家长及时转送预警学生到心理诊所或专业医疗机构就诊,全力避免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同时,积极探索医教结合,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医教绿色通道”效能,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援助热线、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递进工作机制,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整合多方力量开展关爱儿童心理健康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将儿童心理健康内容融入其中,并根据儿童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帮扶活动。组织“爱心父母”通过视频通话、上门探访等方式,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服务。2022年5月至今年4月,在广宁县实施“爱心家庭+留守儿童”项目,组织心理老师为少年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立志教育活动等45场。今年市妇联、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社会组织启动百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全市100个乡镇(街道)开展100场关爱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暑假期间联合社会组织开展“九点阳光”--少年儿童励志特训营活动,邀请专业心理导师为100名少年儿童开展为期三天的集中心理辅导,培养儿童健康阳光的心理。二是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目前,全市已建成105个社工站、456个社工点,直聘社工1371人,打造了一支超千人的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双百社工立足镇街,扎根村居,为我市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实事无人抚养儿童等)在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

  四、扎实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服务供给质量

  (一)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双减”专门协调机制。参照省的做法,肇庆市教育局会商各有关单位建立了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于2021年11月份印发《肇庆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我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通知》(肇双减办〔2021〕1号)。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层面的协调机制,建立本地“双减”专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的通知》要求,肇庆市教育局于2023年6月份聘请杨慧仪等38名同志担任肇庆市第一期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各县(市、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也按要求均已建立健全。

  (三)全面规范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工作。广东省教育厅联合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2022年9月后陆续印发了《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及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我市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联合市文广旅体局、市科技局等部门于2023年1月10日出台《肇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3月1日召开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稳步推进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审批工作,确保全市今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完成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印发《肇庆市规范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方案》,按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对现有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设置标准的机构加快审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要督促对标整改。目前,肇庆市共有21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教育部门和文广旅体等部门的联合审批,获得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四)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和资金监管。一是加强风险预警监测,高度重视弱信号,指导各县(市、区)加强监测辖区内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状况,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非学科类)的预收费金额、从业人员数量、学生人数、可能形成的坏账金额等数据。从事前监管、事中研判、事后处置等方面做好全市校外培训行业的涉稳化解工作,及时指导协调个别县区妥善处置个别机构因经营不善出现问题风险,防范化解涉稳舆情。二是为加快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审核和线上支付开通等工作,市教育局2022年9月分别专门召开2次视频调度会,组织和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线上支付开通全覆盖。截至2023年3月1日,我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实现开通支付率100%(全流程监管100%)。三是2023年7月份参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联合印发《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科技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文广旅体局 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切实保障学员家长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全体校外培训机构创业和经营风险警示教育,实地深入培训机构了解举办者创业和经营状况,组织和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部门对各地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开展一次评估诊断。五是加强对社会公众(尤其是学生家长)风险预警宣传。1.加强对家长的正确引导,要求各地中小学校通过公告栏、给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明确告知家长无证无照、隐形变异的“地下”违规培训行为存在的风险,引导配合不要送小孩参与“地下”违规培训。同时要求学校对所有班级进行摸排,对参加违规校外培训的学生做好登记,一对一做好劝导工作。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开展校外培训活动承诺书》,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不组织违规变异培训。3.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部门通过印发宣传海报、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多方面提醒和教育社会公众(尤其是学生家长)理性参加培训、防范培训风险,不要一次缴纳大额费用等等。

  (五)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治理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对面向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的所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排查,从证照排查、培训材料编审用、从业人员招用管理、财务状况、培训时间等方面,全面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守好校外教育培训内容关和人员关。我市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共派出检查人员2885人次,市、县两级共组织到现场督查475余次,累计排查材培训料份数1768份,排查从业人员数2088人,约谈机构90余所,对违规开展变异托管、地下培训的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检查,对违规学科类培训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保持整治地下“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的高压态势。有力打击遏制了学科类培训死灰复燃的现象,切实巩固前一阶段取得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效果。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消防、民政、人社、政法、公安、银保监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力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协同监管。督促各地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尤其是对培训机构的证照问题、财务状况、师资力量、培训材料、培训时间开展一年不少于两次联合行政执法行动,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或监管冲突。三是完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文件要求,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和专项治理。

  (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筑牢中小学生成长安全防线。一是根据《关于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通知要求,我市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到各县(市、区)开展2023年暑期第一阶段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加强消防等领域的安全检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强化应急处理。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响应突发事件,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坚决防止形成规模聚集和长时间滞留集访事件。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政法、公安、司法、信访、人社、市场监管、银保监局等多部门建立校外培训风险研判机制,健全日常监管发现机制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机制,及时发现可能“爆雷”的“高风险”校外培训机构线索,统筹处置校外培训机构涉稳事项。四是加强培训机构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风险防范管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拓展课后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出成效

  我市校内课后服务下午服务时间为正常上课日下午放学后至18:00(个别有需要延时的作延时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进行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各县(市、区)学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特长以及功能场室、运动场地等优势,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打破班级、年级界限,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我市鼓励学校坚持课后服务“社团化”,让学生的课后时间充满乐趣,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课程,在丰富德育、美育工作内涵上下功夫,落实“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工作模式,有力地促进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第347号提案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参考提案的意见建议,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整合和优化社会资源,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


肇庆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日   


  相关文件:(74号)关于对政协肇庆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47号政协提案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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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