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主要以国家、省和我市出台的关于中考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为政策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20〕7号)和《肇庆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切实落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实验教学要求,推进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提升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三、考试对象
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八年级结束前必须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结束前必须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四、考试内容
依据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目《课程标准》划定试题范围,覆盖《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必做的基本实验操作。命题的难易适度,各试题难度系数基本相同,每个学科有9至12个实验。
每年考试前1个月,由市在试题范围内,各科随机抽取并公布4个实验作为当年考试备选实验,考生在考试现场从各科备选的实验中各随机抽取一个实验进行考试。
五、考试方式
实验操作考试在标准化实验室考场进行并全程高清监控录像,采取考生现场实际操作、监考评委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即现考现评)。考生单人单桌独立完成实验操作考试,每科只考一个实验,每科考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六、评分和成绩
每科实验操作考试原始分满分为10分,评分标准一般从器材药品、实验操作和实验习惯3个方面,按实验要求设5—10个给分点,监考评委按照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细则,现场评定考生原始分数。
实验操作成绩由原始分按对应科目一定比例折算得出。例如某个科目实验操作满分是8分,折算比例为8/10,考生原始分5分,折算成绩则为5×8/10=4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占对应科目总分满分的10%。例如,物理的中考总分满分100分,其中物理实验操作成绩占10分,笔试成绩占90分。
七、考试公平保障措施
一是统一标准。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办法、统一考试时段、统一成绩使用。
二是两评制度。每个考生都有2名监考评委老师进行评分,最终原始分取两个评分的平均分。
三是确认成绩。监考评委现场通知考生成绩及扣分原因,考生无异议再签名确认成绩。
四是申诉制度。考生如对评分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由监考评委组长裁决最终确认成绩。
五是视频监控。考场内安装高清摄像机,监控范围覆盖整个考场,能全面、完整、清晰记录每一名考生实验操作考试全过程,录像留存至中考成绩公布后半年备查。
六是监督检查。市、县两级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巡查,公布监督举报受理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和突发情况。
八、考试安全
一是加强考点管理。按标准建设理化生实验考场,统一制定考场配电用水、易燃易爆以及有毒、有腐蚀性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等实验考试安全管理责任等规章制度,制定突发意外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安全工作预案。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理化生实验的安全教育,对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应急救护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危化品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专人专责管理,加强对实验材料和仪器的购置、运输、存放、使用、回收的管理,加强考试过程中防火、防爆、防毒、防漏电等管理。
九、特殊考生保障机制
上肢残疾、色盲、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等影响操作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科目成绩以笔试成绩按科目满分分值与笔试满分分值的比例折算(科目成绩=科目笔试成绩×1/0.9);因健康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申请缓考。免考、缓考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content/2/2684/post_2684362.html#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