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肇庆市公安局、肇庆市财政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了《肇庆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先后组织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提升计划,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提升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幼有所育”目标基本实现。但是,随着人口政策的调整,当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主要存在办学条件不够完善、公办学位不足、教育教学整体质量不高等方面的短板,有必要出台政策进行破解,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实现由“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转变。
二、主要思路
对接我市《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广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采取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增效、推进乡镇幼儿园管理改革、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等6方面措施共20项重点工作,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发展。
三、预期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7500个以上公办幼儿园学位,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10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5%以上,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街道设置1所规范化公办幼儿园,规范化村级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全市8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
四、主要任务
一是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增效,采取多种形式扩增公办学位供给持续解决“入园难”问题。二是推进乡镇幼儿园管理改革,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助力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学前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夯实学前教育发展基础。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计划,实施新一轮全员培训,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保障有力、人员稳定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到2025年,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98%以上。五是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六是提升保教质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强化过程评估,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五、8大亮点,3个创新
8大亮点:
1.每年新建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其中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要力争每年新建2所,“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7500个以上公办幼儿园学位。
2.优先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通过改建、扩建的方式办成公办幼儿园。支持生源不足或不具备独立办公办园条件的地区通过设立公办园分园,通过设置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等形式规范办园。
3.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集中资源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学条件,按照标准补足配齐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和教师。
4.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5%。
5.以名师、名园长工作室为抓手,加强园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市重点培养50名名园长、名教师后备人选。
6.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
7.提升保教质量,积极扶持4个省学前教育“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工程和4个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项目建设、推进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常态化,将双向衔接分别纳入幼儿园和小学办园(学)评价体系。
8.建立健全教研员准入和退出机制,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各县(市、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教研员,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2名专兼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育教研员队伍。
3个创新:
1.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规划体系,增强农村普惠学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幼儿园整合为一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园多点(区)”的管理模式,以优质幼儿园为主体组建县域内的幼儿园教育集团,将农村幼儿园、薄弱幼儿园、新建幼儿园等纳入教育集团管理,通过结对帮扶、“1+N”联盟等方式,实现区域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2.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体现前瞻性。鼓励各县区开办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具有独立建制的特殊幼儿园。
3.督导问责有措施。将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县(市、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县级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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