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肇庆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学校,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中医院:
现将《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做好我市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体检时间安排
(一)普通高考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26年2月1日。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体检数据上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高考补报名考生的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4月10日前完成体检数据(含复检修正数据)上报。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检。
(二)参加2026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3月4日至3月6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3月10日前上报体检系统并向市招办报备。仅参加6月份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3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6月11日至21日期间上报体检系统并向市招办报备。
(三)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复检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作出最终裁定。
二、检测费用标准
各地招生办根据当地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确定当地检测费用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各校做好体检工作的宣传和组织,特别是要告知考生及家长,体检结果对考生录取等有较大影响,务必认真核对。
(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卫生健康部门要规范指导高中学校和体检医院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要统一规范、清晰明确、严肃认真、准确无误填写体检结果内容,能用数据体现的要填写相关数据,并提示考生及时关注本人体检结果。
附件: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5〕8号).doc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