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其他文件关于调整2024年度我市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2023/12/26 1.1w 阅读 547 点赞 查看原文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高额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22〕8号)等规定,结合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我市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为68万元。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财政局2023年12月1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其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