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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

2023/12/29 1.9w 阅读 333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医药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42)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第二年采购期为20231110日至2024119止。请各相关采购平台组织采购各方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医保局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加强采购使用进度的监测监管相关工作要求请按29号文执行。


    各医疗机构在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根据职能范围分别向我局和市医保中心反映。

市医保局联系人:何泳君,联系电话:0758-2322982,政务邮箱:sybj_jgzck@zhaoqing.gov.cn

中心联系人:莫思敏、凌凤姿;联系电话:0758-2108856;

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42号)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docx

2.附件1:两批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产品清单(电子版提供)(1).xlsx

3.附件2: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明细表(电子版提供).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