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肇庆高新区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20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规范连续动态血糖监测和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合临床需求实际,我局制定了我市(第六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
按照治理目标要求,调整我市连续动态血糖监测项目价格,各地在不高于我市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下浮不限。结核分枝杆菌rpoB 基因和突变检测(实时荧光PCR法)、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和分枝杆菌鉴定-荧光PCR熔解曲线法为新增试行期项目,各辖区医保部门指导医疗机构主动下调备案价格至治理目标水平及以下。同一地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价格保持相对协同。
二、治理要求
请各辖区医疗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和价格执行的指导监督。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溯。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实施,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反映。
附件:肇庆市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