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医保发〔2021〕40号)文件规定,为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便于参保群众就医购药及医保结算,现将我市2026年“双通道”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共12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共29家向社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肇庆市“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肇庆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医保发〔2021〕40号)文件规定,为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便于参保群众就医购药及医保结算,现将我市2026年“双通道”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共12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共29家向社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肇庆市“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肇庆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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