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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1/11/17 1.4w 阅读 178 点赞

肇医保发〔2021〕53号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粤发改规〔2019〕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公布部分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公布纳入我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72个,结合我市医疗机构临床业务需求,对其中136个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定价(具体详见附件1)。

    二、《通知》公布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共83个,其中涉及需定价项目41个,结合我市医疗机构临床业务需求,对其中25个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定价(具体详见附件2)。

    三、本次公布的新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做好医疗收费公示工作。

    五、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此前我市出台的相关文件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正文和附件如下)


附件:

1.肇医保发〔2021〕53号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1).pdf

2.肇医保发〔2021〕53号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