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8日至12月下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通报。
一、强化担当,确保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肩负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全局迅速行动起来,组织整改教育动员,要求全体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问题短板,狠抓落实措施,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一压实责任。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制定了《中共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肇庆市医保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梳理出4个方面,17项主要存在问题,科学细分为46个整改任务,并针对整改任务,提出了120项整改措施。党组书记牵头承担整改任务,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把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科室。
(三)强化整改督查,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狠抓“台账式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各责任科室对照整改台账,挂图作战,做到整改不回避问题,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经过前段时间的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17项主要存在问题,17项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在整改追责问责方面,局党组明确在整改中推诿扯皮或未按要求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真抓实改。
(四)持续深化整改,主动汇报情况。一是多措并举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按照市委巡察整改的要求,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将反馈问题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清单,会上诚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查摆准确,举例见人见事,原因分析深刻,提出的整改措施针对性强,民主生活会有效推动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二是主动定期汇报巡察整改情况。局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向有关市领导汇报整改最新进展,按指示要求高位推进局党组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按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组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二、精准推进,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真抓实改出成效
局党组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导向,找准焦点、找准短板,对反馈问题下大力气抓集中整改。经过前期努力,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均严格落实,制定《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市医保局党支部2021年工作方案》,加强系统学习理论知识,并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二是落实专人准确详细记录。局党组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召开党支部会11次,党员大会3次,领导讲授党课6次,集中学习18次,召开了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三是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方面论述,强化与职能相结合。由于工作突出,市医保局党支部于2021年荣获了“肇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2.针对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研究2021年全市医保发展和目标任务,落实好工作职责清单制,梳理出8项重点工作,其中省部署事项2项,市部署事项2项,部门部署事项4项,压实科室责任,按时向市政府督查室和分管市领导报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已于2021年10月29日正式挂牌,于2021年11月1日零时起承担市本级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今年来,我局在筹建中心过程中,召开过党组会主动研究解决问题,成立中心筹建工作小组,收集难点、堵点问题,筹建好的人事、财务资金、后勤管理、物资保障等工作。三是党组书记多次深入广宁江屯、木格,高要白土、金渡以及端州基层深入调研及指导工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调研医保和乡村振兴政策。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广宁、怀集、四会、封开解决医保问题,主动调查损害群众医保利益信访事件。四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与市财政、卫健、社保局联席的会议制度,明确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及会议召集规则,每年不少于2次基金结算联席会议;五是加强与卫健、民政、社保、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不定期会商机制,印发《关于调整会商会议制度的通知》,与市卫健局会商会调整为每季度一次,共同研讨三医联动。六是加大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召开深化药品价格改革会议,强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通过会议纪要明确加强沟通。
3.针对与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关系未理顺,工作推进出现“中梗阻”的问题。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我局多次与市编办沟通,全力推动各级医保中心成立。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已于2021年10月29日正式挂牌,经办服务开启新征程,为县级成立医保中心起好带头作用。二是加快市医保中心建设。自市医保中心获批成立后,我局已成立医保中心筹建小组,加快推进医保中心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工作人员等组建工作,完善内部制度,加强内部培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平稳过渡。三是加强与市社保局进行业务交接沟通衔接,召开专题业务对接会议,明确职责分工,为市医保中心的职能正式移交打好坚实基础。
4.针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提高责任意识,加强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力度,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作为第三批上线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城市,已于4月13日完成平台上线,确保在省新系统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二是目前已经实现在新系统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全市144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联网结算。
5.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将依规决策落到实处。我局加强依法决策意识,针对信息化工作征询采纳法律顾问意见制度。我局就签订项目补充协议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将法律顾问意见作为班子议事重要依据,进行依法决策。二是医保信息平台顺利在肇庆上线,在系统维护和其它信息化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开展工作。三是我局通过局例会加强《招标投标法》等法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党组会设立专门笔记本,落实专人专门准确做好会议记录。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对单位制定的文件中不正确表述进行修正,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和2021年局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建立健全阵地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局新媒体阵地管理制度,落实新媒体发布信息三级审核制度,加强对抖音、微信公众号、南方号、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及政务公开阵地管理,抓好舆论引导。三是加强态学习和宣传教育。4月和8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四是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6月我局召开党组会审议相关实施方案,健全文件发布审查制度,加强审核把关,规范单位意识形态的文件制定和字眼表述。五是严格贯彻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于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制度性文件认真研究,单独呈批,提出贯彻意见,加强对群众关心的医保方面风险防范研判。
(二)关于“攻坚克难精气神不足,部门履职尽责存在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深入基层调研“接地气”,结合医保政策惠万家”暨“六进”宣讲行动,到医院解决群众医保问题。班子成员指导市医保局端州分局、医保中心落实好群众报销生育保险的诉求。二是组织对端州、鼎湖、高要分局业务检查,召开2次及以上业务培训班,提高分局业务水平,赴高要、端州分局会商研究业务,确保开展符合政策法规要求。三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各派出机构指导,以检代训,强化政策培训宣贯,深入县区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和飞行检查,共查出违规金额超6000万元。
2.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不足,与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压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局召开协调会议,今年来,我局经审计、回头看检查,查出涉及违规总金额3303.9万元,截至11月12日已完成违规金额的扣款处理。第三季度开展市级飞行检查,发现存在虚增项目检查收费等情况,共查出违规总金额6640.6万元,移送当地医保经办扣款处理。二是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三假”专项整治行动,梳理了39份《行政执法汇编》,下发到各县(市、区)医保局,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开展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进行清零工作,发现的30家未查处完结的定点医疗机构涉及181.95万元已于6月初处理完毕。四是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召开宣贯会暨2021年集中宣传月动员会和“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对条例现场宣贯解读,与医药机构代表签订《医保诚信承诺书》。五是落实好肇庆市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报告工作,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18项主要问题和1项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六是今年4月正式启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肇庆上线工作,健全智能审核。市医保中心已于10月29日挂牌,为加大监管力度打下基础。
3.针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监管缺位的问题。一是党组专题学习国家和省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相关文件,制定出台了《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的监督和指导。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和检查督导。将线上采购率等药品和医用耗材监管重点指标纳入医保绩效考核,截至11月上旬,已到8家市直医疗机构及5个县(区)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和督导,已实现市直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三是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平台数据监管专人负责制。指定编内人员负责对平台数据监测。建立医药采购重点数据定期备份制度。四是落实重大文件审核制度。落实文件三级审核制度,杜绝再次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情况出现。五是学习其它地方优秀经验改进做法。到汕头、汕尾、潮州等粤东四市学习兄弟城市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日常监管好做法、好经验,完善我市监管机制。
4.针对职能承接后对制度“废改立”主动作为不足的问题。一是完善协议管理条款,牵头制定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范本),将生育保险等纳入协议管理,5月印发了我市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费用结算等3份文件。9月印发了《关于印发肇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资格申请指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肇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资格申请指引(试行)的通知》。二是贯彻落实好上级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定,没有达到信息化条件的不纳入医保定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三是9月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让基层单位更容易对照执行。
(三)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坚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浮于表面的问题。一是制定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5月份印发《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及防范排查责任清单》、《市医保局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等3份通知。二是今年6月份,局党组专门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并对会议进行记录。三是为落实局廉政风险防范排查责任制度,并做好2021年市全面从严治党监管平台填报工作。
2.针对监督执纪弱化,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对谈话提醒工作的认识,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制定谈话计划,每季度对干部逐个谈话,做好谈话提醒,按要求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签名,做好统计和归档工作。巡查整改期间,共开展谈话提醒18人次。
3.针对招标采购工作把关不严,项目监管漏洞多隐患大的问题。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意识。3月份市医保局端州分局向市局提交关于申请授权行政执法请示,我局作专题研究并结合法律顾问提交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同时我局结合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学习。二是加强招采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学习运用,对评审因素与合同执行之间的关系专题评估,对执行效果评价,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及系统改造项目验收报告,对不符实际需要的不列入评审范围,加强对评分因素审核工作。三是通过谈心谈话,提高法制责任意识,对相关同志开展批评教育,制定双重审核机制,建立项目招标文书联合审查机制,针对招标采购工作,开展业务流程培训,由需求科室与采购科室共同审定招标文书。四是提高服务购买主体责任意识,由我局作为第三方服务购买主体,规定服务提供方审查结果对我局负责。规范服务购买流程,严格执行有关服务采购的政策法规,通过中介服务等平台进行项目采购。日后凡涉及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参与的工作均签订保密协议。
4.针对风险防控意识淡薄,对保险公司派驻人员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印发了《肇庆市医疗保障局系统编外人员使用办法》(肇医保发〔2021〕33号),明确编外人员工作权限,加强人员管理。二是与保险公司派驻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压实保密责任。
(四)关于“抓党建政治站位不够高,党的组织建设薄弱”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主业缺失的问题。一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组政治站位。每月党支部会议、每季度党员大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分别于4月和6月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支部凝聚力和向心力。3月、8月召开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并做好记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5月以来召开2次全市医保系统党史交流专题培训班。7月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作专题宣讲。7月-9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百年恰是风华正茂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档案文献展”等主题展览。
2.针对党组抓班子带队伍韧劲还不够足的问题。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领导班子谈心活动,保证领导班子高效运转,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每周理论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接受政治理论教育。三是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党组带队赴揭阳、潮州、汕头等地借鉴其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医保改革力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四是开展中层干部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干部工作表现、民意情况及履职意愿,为党组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参考。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和人事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公务员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加强人事工作人员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学习,以理论指导实际。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开展中层干部分析研判等选人用人工作中,做到以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考察标准,并做到逐个了解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三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干部免职、任职均进行动议,并经党组会议研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四是针对部分干部提拔材料不完善和流程不规范问题,已按要求整理归档和进行谈话提醒。根据“凡提必审”要求,对11名新提拔干部进行档案审核,补回拟提拔干部相关材料并经审核符合要求。五是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装订上墙并打印成册,置于党组会议室显示位置,便于班子按需查阅。按规范记录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情况,全面、准确体现轮流讨论、表决的内容。六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工作,查漏补缺,规范编码与排序,确保人事档案资料完整、准确。七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证照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保管,加强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详细了解出国(境)原因,准确掌握干部动向,并做好有关政策要求宣贯工作。
三、注重长效,驰而不息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前期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四大类17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下一阶段,我们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局党组将按照巡察反馈意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持续抓好后续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肇庆医疗保障事业实现突破提升。
(一)坚持党建引领,以更强担当夯实“两个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方面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引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巡察整改,大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严明党的纪律,转变作风,确保医保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二)坚持传导压力,以更高标准抓好后续整改。后续常态化整改中,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强化党组书记抓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精准发力,做到标本兼治。党组会议每年要落实研究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对照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抓紧抓实;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到位。
(三)坚持举一反三,以更优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意见,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加强待遇保障落实、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平台上线、群众投诉信访、干部人事任命等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用好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更实举措统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以良好的整改成效体现市委巡察的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58-2322962;
邮政信箱:肇庆市端州区新园北路8号;
电子邮箱:sybj_bgs@zhaoqing.gov.cn。
中共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