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肇医保函(2021) 67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毛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68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评估小组现场评审考核和综合评估,拟将四会慈航民康医院、四会广康太药房、四会市登峰药店庆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四会尚都分店、广州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会南国玉都分店、广州仁参医连锁有限公司四会弦堂店、四会市新健医药有限公司定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 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5日。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四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股
地址:四会市体育路一座
邮编:526200
电话:339936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