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经零售药店申请、现场评审考和综合评估,拟将广东邦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宁弘宇世纪广场分店、广宁县佛心大药房、广宁县宁心医药有限公司、广宁县智中大药房有限公司、广宁县南东仁心医药有限公司、广宁县新苑仁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肇庆好药师仁心医药有限公司、肇庆利橙仁心医药有限公司、肇庆周仁心季霖大药房有限公司定为肇庆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7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职工医保股
地 址:广宁县南街镇车背垌达信路22号
邮 编:526300
电 话:0758-8638339
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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