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近日,怀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案例一


11月11日凌晨1时许,交管部门在太原检查站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面包车行驶轨迹异常,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停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3人,超员4人。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胡某表示车上乘客都是从贵州省铜仁市出发前往广东省中山市的,想着深夜交警不会查车,便心存侥幸超员上路。最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胡某的超员、未悬挂号牌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5分、罚款400元的处罚,并现场监督其安装车牌后转运超员乘客。
案例二


11月11日凌晨4时许,交管部门在怀集县幸福一路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一辆号牌为粤H2***6小型轿车形迹十分可疑。交警迅速上前将其拦下,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员何某曾于2024年3月21日因酒驾被处罚过,此次已是二次酒驾。

目前,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超员、酒驾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