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肇人社职服〔2026〕3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夯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基础,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建立肇庆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参与以下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围绕技能人才评价开展专业评估、研讨、论证、咨询等工作;
(二)参与职业技能评价试题资源评审工作;
(三)参与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的资格审查、备案评审、例行检查、日常评价的巡查督导,配合完成考评人员培训、场地设备验收、考点核验、机构遴选推荐等工作;
(四)参与中心委托的其他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二)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了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发展现状与趋势,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熟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组织实施流程,具备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据实、负责、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有突出贡献的除外), 身心健康,能保证充足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
(六)近三年承担或参与过我省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的,可优先考虑。对于专家资源稀缺的新职业、急需紧缺职业、地方传统特色技艺传承与创新项目,以及粤港澳技能人才评价合作等领域,可结合申请人的业绩成果适当放宽本条第(二)款的条件;
(七)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征集方式
征集方式包括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
(一)单位推荐:申请人填写《肇庆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后,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其他可证明其具备同等专业水平与职业能力的材料、考评员证卡。
(二)个人自荐:申请人填写《肇庆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后,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其他可证明其具备同等专业水平与职业能力的材料、考评员证卡。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或单位请于2026年3月25日前将上述相关材料纸质版邮寄或交至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同时将材料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专家征集(个人姓名/单位名称);
(二)申请人可根据自身专业技术类别申请加入相应职业组别,最多不超过3个(职业组别划分详见附件2);
(三)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对申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按职业组别分类审核,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通过网站等渠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正式纳入专家库管理,统一发放聘书,聘期为三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敏霞 联系电话:2208505
邮箱:srsj_zyjnjd@zhaoqing.gov.cn
地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
附件:
1.《肇庆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入库申请表》
2.职业组别划分
肇庆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1.附件1.docx
2.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