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23年度肇庆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及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4/07/15 5.8k 阅读 508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肇庆高新区劳动保障局、乡村振兴办:

  为做好肇庆市2023年度市级就业帮扶基地及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认真做好2023年度市级就业帮扶基地及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工作。

  二、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及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肇人社规〔2023〕1号)精神,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报送县(市、区)推荐函和2023年度市级就业帮扶基地及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初审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扫描版),包括肇庆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市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近6个月脱贫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2024年1-6月)、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回单(或近6个月需员工本人签名确认的脱贫人口的工资相关材料)、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不需复印件,只核验原件)、用人单位无不良征信(系统核查)和违法行为承诺书、企业信用报告等。

  以上县(市、区)推荐函和市级就业帮扶基地及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初审材料于7月26日通过粤政易报至市人社局就业创业科。

  市人社局联系人:刘溪,联系电话:2786809。

  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莫盛芳,联系电话:2322375。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端州区信安4路2号,刘溪,2786809。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