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业经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肇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分解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等战略机遇,持之以恒推进“三大振兴”“三大工程”“三大创建”,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全面构建“一带一廊一区”区域经济布局,着力打造高品质新都市、高水平制造新城、高质量乡村振兴高地,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面完成我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附件:1. 肇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安排表
2.肇庆市2020年度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指标分解表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
肇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安排表
附件2
肇庆市2020年度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指标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