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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2020/02/13 1.4w 阅读 317 点赞

肇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14 16:1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19〕1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以及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在2020年2月底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紧组织做好相关事项的部署安排。本次普查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所需资金按程序报批后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附件: 1.肇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19〕107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下载:肇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