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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020/05/06 3.7k 阅读 74 点赞

《肇庆市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07 10:2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一、方案出台依据是什么?

  《肇庆市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依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州市电水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建改办〔2019〕32号)、《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肇庆市改进电力接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肇庆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出台过程是什么?

  2019年12月,市发改局起草并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市发改局就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数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肇庆供电局等单位意见,市发改局按照相关单位反馈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市发改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群众征求意见建议,截至征求意见期限结束,公告网页评论区、电子邮箱、传真、信函等途径均无收到社会反馈意见建议。

  三、方案实施范围及审批时限是哪些?

  本方案适用于肇庆市范围内10kV及以下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

  四、方案中审批部门有哪些?

  审批部门包括公安交警、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城管等管理部门。

  五、方案中部门职责分工有哪些?

  (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

  (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国、省、县、乡道范围内因供电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电审批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在公路用电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四)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迁移、损坏水利设施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五)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在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许可。

  (六)政务服务数据部门按照集成服务工作要求负责案件受理、案件分发、办结文书送达;负责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以及与其他部门系统对接工作。

  (七)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促协调各审批部门按时完成联合审批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

  六、方案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4月30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