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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64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017/05/02 6.2k 阅读 52 点赞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64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7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10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前期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再调整64项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审批环节,并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和后续监管措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肇庆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64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


附件:

1.肇庆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64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