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奖励我市2016年
新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措施。在贯彻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中,我市广大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创建发展壮大了一批知名品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2016年,广东四会互感器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生产的电抗器等22个产品初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
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主动发展拥有自主核心技术、自主品牌的产品,进一步推动我市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肇府〔2015〕7号)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6年度新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初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15万元的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充分发挥名牌产品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品牌竞争力,进一步将名牌产品发展壮大成为拳头产品。全市各类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强化争创名牌意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经营能力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肇庆市2016年新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名单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