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及秋季目录征订工作的通知》(粤教材函〔2022〕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粤教材函〔2022〕2号文件精神。一是严格按照省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和规定的发行渠道选订教材,未按规定程序选用的教材不得选订,未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其他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征订,不得提供给中小学生使用。二是严格规范教学用书征订工作行为,不得报订学生课本代替教师用书,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三是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使用免费配套教材和专题教育教材,切实杜绝教材资源浪费。原则上不得征订小学一二年级英语教材。四是要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学生数据严格控制教材征订数,认真做好免费教材的征订验收、确认。五是2022年秋季学年使用的教材版本按往年版本不改变。
二、要认真做好循环教科书的管理工作。列入循环使用教科书要严格按照循环比例征订,由学校单独登记,统一编号,不得乱写乱画,期末统一回收,防疫消毒后供下届学生继续使用。同时要教育学生爱护课本、节约资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三、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与报订工作。为保持相对稳定,2022年秋至2023年春学年继续沿用2016年评议通过的教辅材料,参照往年做法进行报订。往年在教材目录中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纳入教辅材料目录,参照《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由学生根据需求自愿购买。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高中各学科全部使用根据2017年修订的新课程标准编写的新教材,相关配套的同步练习册教辅材料无法及时进行评议,以上学科同步练习册由学校参照推荐教辅材料的选用方法推荐给本校学生使用。小学1-2年级不得推荐教辅材料。
四、要按规定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严禁以校本课程教材、境外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严禁违规使用境外教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各地各学校要加快完善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制度机制,形成常态化教材审核把关机制,切实夯实教材管理责任。对未按规定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我局将严肃处理并责令纠正。
五、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间性非常强的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抓紧做好征订组织工作,与当地发行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做到不漏订、错订和虚订,在6月20日前完成报订工作,确保课前到书。
附件:1.粤教材函〔202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及秋季目录征订工作的通知.pdf
肇庆市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
相关文件: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