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幼儿园等级督导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督导评估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你区金渡镇星辰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申报肇庆市一级幼儿园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督导评估。经督导评估,认定你区金渡镇星辰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幼儿园管理两大类指标以及各项必达指标均达到市一级幼儿园要求,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批准高要区金渡镇星辰幼儿园、高要区白土镇华星幼儿园、高要区南岸小百花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肇庆市一级幼儿园,有效期为四年。
请你局根据市一级幼儿园的标准及督导评估组的意见建议,指导并督促相关幼儿园总结成绩,改进不足,不断提高幼儿教育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效益,充分发挥市一级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为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肇庆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2日
相关文件:肇庆市教育局关于批准高要区金渡镇星辰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肇庆市一级幼儿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