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立德学校:
你校报来的《关于变更立德学校校长、举办者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民办学校办理变更手续的管理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校长由原来的温莉变更为潘啟华;
二、同意举办者由原来的温莉变更为潘啟华。
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规定,按规定要求完善学校章程,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证件变更手续。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批复。
肇庆市教育局
2022年9月8日
相关文件: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肇庆市立德学校关于变更学校校长、举办者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