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幼儿园等级督导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督导评估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肇庆高新区中心幼儿园、肇庆高新区香悦四季幼儿园申报肇庆市一级幼儿园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督导评估。经督导评估,认定肇庆高新区中心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幼儿园管理两大类指标以及各项必达指标均达到市一级幼儿园要求,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批准肇庆高新区中心幼儿园、肇庆高新区香悦四季幼儿园为肇庆市一级幼儿园,有效期为四年。
请你局根据市一级幼儿园的标准及督导评估组的意见建议,指导并督促相关幼儿园总结成绩,改进不足,不断提高幼儿教育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效益,充分发挥市一级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肇庆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6日
相关文件:肇庆市教育局关于批准肇庆高新区中心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为肇庆市一级幼儿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