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委,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党群工作部、市场监管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肇庆市教育局等12部门印发《肇庆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肇教联〔2018〕15号),结合我市实际,肇庆市教育局等11部门联合制订了《肇庆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做好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相关组织实施和保障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反映。
附件:肇庆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试行).docx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公安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管分局
共青团肇庆市委员会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车务段
2023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肇庆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