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各市直学校(含技工学校),各在肇高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教育领域设备置换更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规〔2024〕12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2024〕9号)有关精神,《肇庆市关于推进教育领域设备置换更新的工作方案》已经市直各部
门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13号)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关于推进教育领域设备置换更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