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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2025年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4.9k 阅读 272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我市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简称职校技校,下同)招生工作,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推动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职校技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中职教育多元录取的招生制度,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职教育招生秩序,推进职校技校阳光招生,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和职校技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保障我市初中毕业生有更多升学机会,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更健康、更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对象

  (一)招生学校:本年度经省、市教育和人社行政部门审批招生计划的职校技校。招生学校依据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定本校招生标准和办法,相关标准和办法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办学条件不达标和上年度年检不及格或基本及格的职校技校限减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开设综合高中班招生另行规定。

  (二)招生对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原则上主要招收参加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生(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下达的市外生源任务除外)。没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生和往届生可以报名参加职校技校的自主招生。

  三、录取管理

  (一)志愿批次设置和填报

  1.志愿批次设置:2025年中考职校技校志愿共设置3个批次。第一批为市内中职学校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专业和市内获得省级以上层次(含省级,国家示范、国家重点,省重点、省高水平等)的职校全日制专业;第二批是市内其他职校全日制专业;第三批是市外职校技校各类专业(含市外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专业)。“3+4”七年一体化中本贯通培养专业安排在高中投档录取阶段录取,批次待定。技工院校录取批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中职学校统筹安排。

  2.志愿填报:考生应在中考招生录取平台进行中考报名及填报志愿。自主填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应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填报。学校要指导好初中毕业生结合自身情况合理有序自主选择招生学校,不得限制或误导考生填报志愿,不能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每批次最多可填报8个志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没有被投档录取的学生在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可以自行向招生学校报名参加自主招生。

  (二)录取阶段设置

  职校技校投档录取安排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考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录取阶段。对通过中考招生录取平台投档并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全部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不得再参加第二、三阶段录取。

  第二阶段为统一征集志愿录取阶段。第一阶段投档录取的学生报到注册工作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在中考招生录取平台投档录取。

  第三阶段为自主招生阶段。征集志愿录取注册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按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自主组织生源,并按主管部门要求通过中考招生录取平台完善录取手续。

  招生工作时序按照《肇庆市2025年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时序表》(见附件1)安排进行。

  (三)录取要求

  1.严格通过中考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依分数、志愿进行投档录取。新生注册学籍数据以中考招生录取平台录取注册数据为依据,没有经中考招生录取平台录取注册的学生,不予以办理新生学籍。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学校录取资格,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中职学校的录取和自主招生。

  2.严格执行分阶段录取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第一、二、三录取阶段顺序按计划投档录取,不得颠倒录取阶段顺序。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面批次的录取。招生学校要在各录取阶段规定时间内进行新生录取注册,不得违规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

  3.严格按主管部门核批的招生计划投档录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录取,第一、二、三录取阶段按顺序录满即止。特别是征集志愿录取注册后仍有计划空额的学校,方可开展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计划规模原则上不高于本校总计划20%。颠倒录取阶段顺序,擅自开展自主组织生源或超出计划自主组织生源,均不予完善录取手续,也不得录入学籍。

  )报到注册

  投档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及时逐一通知本校录取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并在中考招生录取平台注册登记已报到的新生。对未报到的新生,要主动与考生联系,确认其意向,对已明确放弃报到的,招生学校须及时在录取平台注销其录取结果。自主招生阶段注册时,只能注销自主招生逾期未报到注册考生。对不如实进行注销工作的学校,如有考生或家长投诉,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由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新生备案

  招生学校要及时按要求办理录取备案,提交新生录取名册打印申请,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中职学校到市招生办备案;技工院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结束后,新生录取名册备案数据移交至职校技校主管部门科室,主管部门科室按移交备案数据审批学籍。如考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招生宣传

  做好职教宣传。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升学成才渠道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全面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鼓励各职校技校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报道,在中考报名前可安排时间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让初中毕业生和家长更深入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各职校技校必须严格落实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统一组织开展好全市招生宣传周活动,打通职校技校与初中毕业生信息沟通的“最后一公里”。除此宣传周活动以外,各初中学校不得随意允许职校技校入校宣传,一经发现,视情况列入有偿招生违规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抓好层级解读。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将职校技校的招生政策宣传到位,尤其是要把职校技校通过中考招生录取平台统一录取的政策在中考报名前提前宣传解读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属地所有初中学校全覆盖解读学习,各初中学校要组织毕业班全体班主任、科任老师的解读学习,毕业班要组织好覆盖所有学生、家长的解读学习。

  (三)坚持正确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校会、班会和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纠正,消除负面影响,如发现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招生纪律

  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要严格遵守《肇庆市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十严禁三不得”》(见附件2),违反招生政策纪律和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附件:1.肇庆市2025年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时序表.docx

                    2.肇庆市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十严禁三不得”.docx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文件:(肇教联〔2025〕004号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2025年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