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二级调研员陈瑞锋带队到肇庆市调研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情况。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有关领导等陪同调研。
一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政治意义、时代趋势和现实需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要正确处理好党组织领导和校长负责制之间的关系。“党组织领导”和“校长负责”是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核心,“校长负责”是以“党组织领导”为前提,“校长负责”是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基础。“党组织领导”和“校长负责”是决策与执行的关系,同时,校长领导行政在执行的过程中也伴随着“二次决策”。学校党组织会议是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议既是执行机构又是决策机构。同时,要处理好书记和校长的关系,书记和校长要荣辱与共,加强团结,切实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努力构建1+1大于2的工作局面。书记要有当好“班长”的自觉意识,要尊重、关心校长,加强与校长的沟通。校长要有大局观,要尊重和支持书记,既要在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又要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三要进一步打造党建示范校和名书记工作室。要将党的领导融入学校课程教学、教师研修发展、学生全面培养、学校文化建设、家校社协同育人等方面,打造工作亮点,加强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全体教师落实党的要求、找准工作方向,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对教育教学业务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
此次专题调研活动,不仅是对肇庆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对肇庆市中小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指明了方向。肇庆市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确保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地见效,推动肇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