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充分发挥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的震慑与警示作用,促进形成自律自觉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基金监管重大案情曝光台的通知》(医保函〔2020〕8号)精神,现将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0月至12月医保结算数据智能审核违规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件)。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肇庆市医保中心关于市直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0-12月智能审核违规情况报告).doc(2023.11.8)(终版).doc
2.肇庆市端州区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0-12月智能审核情况汇总报告(新).docx
3.鼎湖区医保中心关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 2022年10-12月智能审核违规情况报告.doc
4.高要区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0-12月智能审核违规情况报告-以此为准.wps
5.四会市医保中心关于四会市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0-12月智能审核违规情况报告.wps
6.广宁县医保中心关于县内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0-12月智能审核违规情况报告.docx
7.德庆县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0-12月智能审核违规情况报告-新版.wps
8.封开县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0-12月智能审核违规情况报告(1).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