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医保规〔202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已完成2024年度具备统筹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度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
2.2024年度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含“双通道”药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
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医保规〔202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已完成2024年度具备统筹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度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
2.2024年度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含“双通道”药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
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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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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