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市
其他文件其他文件

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剩余采购期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5/07/30 1.9w 阅读 368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剩余采购期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76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选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本次续签的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剩余采购期实施时间,自202573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二、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避免实际用量与上报协议量产生较大波动,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剩余采购

期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76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730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薏,联系电话:2322982,政务邮箱:sybj_dy-jc@zhaoqing.gov.cn中心联系人:凌凤姿;联系电话:2108856;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剩余采购期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doc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剩余采购期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docx

3.附件1: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企业供应产品清单.xlsx

4.附件2:第八批国家集采续签中选产品剩余采购期约定采购量表.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