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2016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业经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9日
肇庆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我市加快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的核心任务,继续深入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总量规模与质量效益同步提升、东南板块与山区板块相互促进、经济与环境互为包容、自身与外部良性互动、全体居民参与分享的追赶型发展等工作,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完成我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肇庆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安排表

2.肇庆市2016年GDP各项指标分解表

3.肇庆市2016年度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指标分解表


